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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所有的化妝品注冊備案時都需要在國家藥監局指定的專門網站上傳產品功效宣稱依據的摘要嗎
根據《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七條,“能夠通過視覺、嗅覺等感官直接識別的(如清潔、卸妝、美容修飾、芳香、爽身、染發、燙發、發色護理、脫毛、除臭和輔助剃須剃毛等),或者通過簡單物理遮蓋、附著、摩擦等方式發生效果(如物理遮蓋祛斑美白、物理方式去角質和物理方式去黑頭等)且在標簽上明確標識僅具物理作用的功效宣稱,可免予公布產品功效宣稱依據的摘要”。其他的功效宣稱應按照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的《化妝品功效宣稱
普通化妝品備案時,不同包裝類型、各部分配方不同、且只有一個產品名稱的樣品,應該如何檢驗?
普通化妝品備案時,不同包裝類型、各部分配方不同、且只有一個產品名稱的樣品,應該如何檢驗?答:根據《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工作規范》附1《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項目要求》應按以下規定進行檢驗:(一)微生物項目,若一個樣品包裝內各部分為獨立包裝,應當分別檢驗;若一個樣品包裝內各部分為非獨立包裝,應混合取樣檢驗。若產品為不同類別的彩妝組合,應分別檢驗。(二)理化項目應當按各部分分別檢驗;若無法分別取樣,且不
普通化妝品備案時產品的命名依據應如何填寫?答:根據《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二十八條規定:產品名稱命名依據中應當指明商標名、通用名、屬性名,并分別說明其具體含義。進口產品應當對外文名稱和中文名稱分別進行說明,并說明中文名稱與外文名稱的對應關系(專為中國市場設計無外文名稱的除外)。
對于染發產品,產品執行的標準中染發劑理化指標的控制范圍應如何正確填報
應根據染發劑的配方申報量進行填報。對于兩劑或兩劑以上混合使用的染發產品有兩種填報方式:一是按照Ⅰ劑或染劑中各染發劑的濃度填報染發劑指標的控制范圍;二是按照混合使用時各染發劑的濃度填報染發劑指標的控制范圍,并注明混合比例。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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