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限內死亡的,與其共同居住的人或共同經營的人能否繼續租賃該房屋?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限內死亡的,與其共同居住的人或共同經營的人能否繼續租賃該房屋?答: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限內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經營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涉及的服務內容: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創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年通過國家首屆**考試**法律職業資格。2007年執業于律師。在從事法律服務十余年的過程中,堅持以*知識、服務為民為理念,積極鉆研法
在不定期房屋租賃的情況下,還能否繼續適用原租賃合同中關于“提前解約押金不退或預收租金不退”的條款嗎?
在不定期房屋租賃的情況下,還能否繼續適用原租賃合同中關于“提前解約押金不退或預收租金不退”的條款嗎?答:不定期租賃的特點就是隨時解除性、期限是不確定的,而不存在“提前”的問題,顯然不存在原租賃合同中“提前解約”的問題,當然不能適用于提前解約的押金不退或預收租金不退的條款。
產品瑕疵分類從工業品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審理的**實務中,標的物(貨物)的質量是否合格幾乎為每一起案件中當事人爭議的焦點問題,因為產品質量是否合格是買家達成交易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抗辯中買家慣常使用的抗辯手段。因此,足夠引起我們的重視。產品質量檢驗,準確來說根據《合同法》157條和*158條中關于“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表述,將貨物的檢驗瑕疵分為數量瑕疵和質量瑕疵,其中質量瑕疵根據檢驗的難以程度,
公司名: 北京東迅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徐陽律師
電 話:
手 機: 15801353601
微 信: 15801353601
地 址: 北京昌平城北佳蓮時代廣場1座819
郵 編:
免費律師在線咨詢 具有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 擁有豐富的法律資源
¥1999.00